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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古二篇合而考之可以识世变云
汉书宣帝纪地节四年二月诏曰导民以孝则天下顺
今百姓或遭衰绖凶灾而吏繇事使不得葬伤孝子之
心朕甚怜之自今诸有大父母父母丧者勿繇事使得
收敛送终尽其子道
哀帝纪绥和三年六月诏博士弟子父母死予宁三年

(颜师古注宁谓/处家持丧服)
后汉书安帝纪永初元年九月诏曰自今长吏被考竟
未报(考谓考问其状/也报谓断决也)自非父母丧无故辄去职者剧县
十岁平县五岁以上乃得次用
元初三年十一月初听大臣二千石刺史行三年丧(案/从)
(刘恺之言也遂李贤曰文帝遗诏以日易/月于后大臣 以为常至此复遵古制也)
建光元年十一月复断大臣二千石以上服三年丧(案/从) (祝讽
孟布/之言也) …… (第 3a 页)
忠因此上言孝宣皇帝旧令人从军屯及
给事县官者大父母死未满三月皆勿徭令得葬送请
依此制太后从之至建光中 尚书令祝讽
尚书孟布等
奏以为孝文皇帝定约礼之制光武皇帝绝告宁之典
贻则万世诚不可改宜复建武故事忠上疏曰臣闻之 (第 4a 页)
此上言孝宣皇帝旧令人从军及给事县官者大父母
父母死未满三月皆勿徭令得葬送请依此制太后从
之至建光中 尚书令祝讽
尚书孟布等奏以为孝文皇
帝定约礼之制光武皇帝绝告宁之典贻则万世诚不
可改宜复建武故事忠上疏曰春秋臣有 …… (第 39b 页)
之故忠不得志于邓氏及骘等败众庶多怨之
而忠数上疏陷成其恶遂诋劾大司农朱宠顺帝之为
太子废也诸名臣来历 祝讽
等守阙固争时忠为尚书
令与诸尚书共劾奏之及帝立司𨽻校尉虞诩追奏忠
等罪过当世以此讥焉 (第 43a 页)
  服制
旧制公卿二千石刺史不得行三年丧由是内外众职
并废丧礼安帝元初三年邓太后诏长史以下不为亲
行服者不得典城选举时有上言牧守宜同此制诏下

公卿议者以为不便司徒刘恺独议曰诏书所以为制
服之科者盖崇化励俗以弘孝道也今刺史一州之表
二千石千里之师职在辩章百姓宣美风俗尤宜尊重
典礼以身先之而议者不寻其端至于牧守则云不宜
是犹浊其源而望流清曲其形而欲景直不可得也太
后从之十一月丙戌诏听大臣二千石刺史行三年丧
(刘恺/传)
安帝初令大臣得行三年丧尚书陈忠因此上言孝宣

皇帝旧令人从军屯及给事县官者大父母死未满三
月皆勿徭令得葬送请依此制太后从之至建光中
书令祝讽
尚书孟布等奏以为孝文皇帝定约礼之制
光武皇帝绝告宁之典贻则万世诚不可改宜复建武
故事忠上疏曰臣闻之孝 …… (第 15a 页)
 里之师尤宜尊重典礼尚书陈忠亦言孝宣皇帝旧
 令人从军屯及给事县官者大父母死未满三月皆
 勿繇令得葬送请依此太后皆从之而 尚书令祝讽
 
等奏以为孝文定约礼之制光武绝告宁之典贻则
 万世诚不可改忠复上疏争之而宦竖不便卒寝忠
 奏桓帝时荀爽 (第 18a 页)
传)
元初三年有诏大臣得行三年丧陈忠因此上言宣帝
旧令人从军屯及给事县官者大父母死未满三月皆
勿徭 尚书令祝讽
尚书孟布等奏以为光武皇帝绝告
宁之典不可改忠复上疏云云宦官不便之竟寝忠奏
而从讽布等议(陈忠/传) (第 2b 页)
此诚圣思所宜详审上使中常侍奉诏胁诸大臣大臣
皆失色来历独固争之上乃免历官削爵土是日太子
废于是光禄勋 祝讽
中郎将闾丘弘符节令张敬太中
大夫第五颉中散大夫曹成谏议大夫李泰羽林右监
孔显治书侍御史龙调卫尉 (第 14a 页)
其心)目礼
(后汉书江革传每朝会帝常使虎贲/扶侍及进拜恒丨丨焉注独视之也)约礼(后汉书陈忠传建光中 尚书令祝讽
尚书孟布)
(等奏以为孝文皇帝定丨丨之制光武皇帝绝告宁之典贻则万/世诚不可改宜复建武故事晋书列女传序 (第 27a 页)
   奸邪
仲尼有言曰巧言令色鲜矣仁又曰乡原德之贼也斯
奸邪之谓欤汉氏而下庶官增益台职并建省署交属
乃有因缘会遇滥窃名器而便僻其性险诐其行外刚
内荏诪张诡随徇其媚灶之说希其枉寻之利繇是戕

害时彦阿顺君旨画阴狡之策图取乎权位崇矫饰之
迹张大其名称忌前而固宠结党以附炎佞言似忠同
恶相济极其倾巧之态副其浮动之志眩惑左右靡可
防遏败类蠹政莫斯为甚古人所以比于蟊贼喻于穿
窬之盗者盖有以也
后汉陈忠安帝时为尚书令忠既不得志于邓氏及邓
骘等败众庶多怨之而忠数上疏陷成其恶遂诋劾大
司农朱宠顺帝之为太子废也诸名臣来历 祝讽
等守 (第 1b 页)
县官者父母死未满三月皆无徭令得葬送请依此制
太后从之至建光中 尚书令祝讽(祝或/作祋)
尚书孟布等奏
以为孝文皇帝定约礼之制光武皇帝绝告宁之典贻
则万世诚不可改宜复建武故事忠上疏曰臣闻之孝 (第 6a 页)

汉祝讽
言光武绝告宁之典陈忠争之翟方进后母终
三十六日起视事薛宣驳其兄修又按解嘲注应邵曰
汉律以不为亲行三年 (第 10a 页)
节安帝之昏谬可见陈忠传云宦竖不便之从 尚书令
祝讽
尚书孟布议也
延光三年告祀二祖六宗 六宗谓太宗世宗中宗显
宗肃宗穆宗也中兴后孝元不复称宗孝和穆宗之号 (第 11b 页)
 后汉来历传有光禄勋祋讽注丁外反又邓隆传注

 音丁(案后汉书陈忠传 尚/书令祝讽
祝或作祋)
太叔
 出自姬姓卫僖侯八世孙仪别为太叔氏谥文子文
 子生懿子太叔申申生悼子太叔疾疾生僖子 (第 7b 页)
 (刁雍刁冲北齐刁柔南唐刁彦能衎宋刁约汉铎氏/左传齐有铎父晋有铎遏寇新序晋有铎鸣 蓻文)

 (志楚太傅铎椒祋戈氏史记禹姒姓后分封有戈氏/ 祋氏后汉有 讽陈忠传 尚书令祝讽
祝或作祋)
 (也刘氏陶唐氏之后刘累学扰龙事孔甲范氏其后/ 左传晋有刘难汉高祖尧之裔唐刘子玄撰家史 (第 38a 页)
  陈忠(字伯始沛国洨人司空宠/之子论事切直终尚书令)
   论丧服疏(元初三年诏大臣得行三年丧服关/还职至元光中 尚书令祝讽
等奏以)
    (为孝文皇帝定约礼之制光武皇帝绝告宁/之典贻则万世诚不可改宜复建武故事忠)
    (第 29b 页)
   议丧服疏(元初三年有诏大臣得行三年丧忠/因此上言孝宣皇帝旧令人从军屯)
    (及给事县官者大父母死未满三月皆勿徭/令得葬送请依此制太后从之至建元中 尚)
    (书令祝讽
尚书孟布等奏以为孝文皇帝定/约礼之制光武皇帝绝告宁之兴贻则万世)
    (诚不可改宜复建武故事忠 (第 13a 页)
 可以配享文庙东平好善始终一德今读此疏言简
 意长仁孝之用心蔼如可诵
  论丧服疏(元初三年诏大臣得行三年丧服阕还/职至建光中 尚书令祝讽
等奏以为孝) (第 21a 页)
密于太初,复不正,皆不可用,甲寅元与天相应,合图谶,可施行。(续汉律历志中,延光二年,太尉恺等上侍中 施延等议。
)

祝讽

  祝(或作示殳)讽,建光中为尚书令。

奏驳陈忠言屯役者得归葬送

  孝文皇帝约礼之制,光武皇帝绝告宁之典,贻则万世,诚不可改,宜复建武故事。(《后汉 ·陈卢传》
,建光中尚书令祝讽尚书孟布奏以为。案孟布孟希疑止一人转写岐出耳。)

孟希

  希建光中为尚书
铎氏:《左传》齐有铎父,晋有铎遏寇,《新序》晋有铎
鸣,汉《艺文志》楚太傅铎椒。戈氏:《史记》禹姒姓。后分封有戈氏。祋氏:后汉有祋讽,《陈忠传》 尚书令祝讽
祝或作祋。刘氏:陶唐氏之后。刘累学扰龙事孔甲范氏,其后也。《左传》晋有刘难,汉高祖尧之裔,唐刘子元,
志于邓氏。及骘等败,众庶多怨之,而忠数上疏陷成其恶,遂诋劾大司农朱宠。顺帝之为太子废也,诸名臣来历、 祝讽
等守阙固争,时忠为尚书令,与诸尚书复共劾奏之。及帝立,司隶校尉虞诩追奏忠等罪过,当世以此讥焉。
陈褒
宣皇帝旧令,人从军屯及给事县官者,大父母死未满三月,皆勿徭,令得葬送。请依此制。太后从之。至建光中, 尚书令祝讽
、尚书孟布等奏,以为孝文皇帝定约礼之制,光武皇帝绝告宁之典,贻则万世,诚不可改。宜复建武故事。忠上疏
宣皇帝旧令,人从军屯及给事县官者,大父母死未满三月,皆勿徭,令得葬送。请依此制。太后从之。至建光中, 尚书令祝讽
、尚书孟布等奏,以为孝文皇帝定约礼之制,光武皇帝绝告宁之典,贻则万世,诚不可改。宜复建武故事。忠上疏